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江苏省2017—2023年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及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建设目标,根据《南京晓庄学院关于加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工作的实施方案》(南晓院〔2019〕28号),现启动“学科队伍汇聚工程”有关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明确建设方向。建设项目须紧密围绕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教师教育、新工科、应用文科三大学科群建设任务,服务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工作要求。
(二)落实主体责任。建设项目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发展规划与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建设需要,对照申报条件与建设要求,择优推荐申报和切实加强建设。
(三)强化优势特色。建设项目要突出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建设基础,明确研究方向,开展有组织有计划地研究,进一步彰显发展优势,生成高水平成果,打造学科高峰。
二、项目类别与要求
(一)建设项目类别
“学科队伍汇聚工程”建设项目分为三类:优秀学科团队培育点、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学科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申报要求
1.优秀学科团队培育点
(1)申报基本条件
①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及硕士学位授权点培育要求,凝练学科方向,落实团队负责人,组建学科团队,以支撑未来一级学科硕士点或专业硕士学位点建设。
②二级学院原则上以学校已确立的硕士学位培育点为基础,申报1个学科团队。
③学科团队成员一般应在10人左右,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学术问题;具备合理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团队成员不少于50%。
④学科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建设成果标准
建设期内,学科团队须完成以下6项指标中的3项:
①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立项3项。
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项。
③发表被SCI、SSCI二区收录论文6篇,或一区收录论文3篇,或在中文重要期刊Ⅱ类发表论文6篇,或Ⅰ类发表论文3篇。
④在重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4部;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2项。
⑤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自然科学18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60万元以上。
⑥团队成员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称号,或被确定为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2.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1)申报基本条件
①由二级学院在所申报的学科团队中,推荐1-2名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建设成果标准
建设期内,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须完成以下6项指标中的3项:
①主持获批(或完成结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立项1项。
②作为第一完成人或独立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或市厅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2项。
③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SSCI收录4篇(其中二区及以上收录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重要期刊Ⅲ类发表论文4篇(其中Ⅱ类及以上发表论文2篇)。
④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重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4项。
⑤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自然科学6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20万元以上。
⑥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称号,或被确定为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及以上培养对象,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1项。
3.学科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申报基本条件
①二级学院根据学科发展现状及学科团队建设需要,结合申请人的科研基础与发展潜力进行初审后,推荐2-3名学科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②学科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建设成果标准
建设期内,学科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须完成以下6项指标中的3项:
①主持获批(或完成结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②以第一完成人或独立完成人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
③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SSCI收录2篇(其中二区及以上收录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重要期刊Ⅲ类发表论文2篇(其中Ⅱ类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
④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
⑤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自然科学3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10万元以上。
⑥获得市厅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或人才建设项目1项。
三、申报与管理
(一)申报审批
“学科队伍汇聚工程”各类建设项目由二级学院负责推荐申报,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根据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工作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统筹和整合后予以批准立项建设。
(二)考核管理
“学科队伍汇聚工程”各类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2019、2020、2021)。学校对“学科队伍汇聚工程”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年度和终期考核。
在年度考核中,凡完成建设成果标准6项指标中1项的定为“合格”;完成6项指标中2项的定为“优秀”;未完成6项指标中1项的定为“不合格”。在终期考核时,凡完成建设成果标准6项指标中3项的定为“合格”;完成6项指标中4项及以上的定为“优秀”。
“学科队伍汇聚工程”各类建设项目的年度与终期考核结果,纳入二级学院年度考核指标。
四、其他注意事项与要求
1.二级学院根据上述各类建设项目的要求组织填写相应的《申报书》(附件1-3),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各一式5份。
2.请于2019年5月14日(周二)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申报书》、《“学科队伍汇聚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xingxinye@njxzc.edu.cn。
联系人:邢新叶;电话:025-86178137;地址:方山校区行政楼432办公室。
附件:
1.《优秀学科团队培育点申报书》
2.《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书》
3.《学科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书》
4.《“学科队伍汇聚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南京晓庄学院
2019年5月6日
南晓院〔2019〕30号:关于组织申报“学科队伍汇聚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