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合署)为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培养的管理、服务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编制学校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学校有关科研(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学校科研(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2.牵头做好学校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单位建设及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并进行项目全过程管理;

4.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科研平台与机构、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工作;

5.负责各类科研成果的登记统计、评审鉴定、奖励申报、推广应用等工作;

6.开展政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工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负责各类专利日常管理及科研合同与经费管理,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8.做好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与考核中科研业绩审核工作;

9.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10.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校社科联、校科协日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

11.负责学校各级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和学术报告会(讲、论坛)等的组织管理工作。

12.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