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南京晓庄学院专利管理办法(试行)》(南晓院〔2017〕61号)、《关于印发<南京晓庄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晓院委〔2019〕46号)和《关于实施横向到账经费快速提升计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对成果主要完成人奖励做如下公示:
成果名称 | 一种显示器键盘吸尘器(ZL2021205250579) 一种便于安装的乒乓球用人工智能监测装置(ZL2021205700284) 食堂用清洁杀毒餐桌机器人(ZL2021205700369) 一种水上移动物体多目标跟踪设备(ZL2020212006372) 一种项链耳环式收听设备(ZL202020195341X) 一种可以感光显示器屏幕亮度以及时长提醒的警报信息的眼镜(ZL202020194531X) 一种无人机自动充电装置(ZL202020159855X) 一种便携式电动家用洗车擦车泥(ZL2020201703518) 一种具有侦查口罩佩戴状态功能的无人机口罩投放设备 (ZL 2020203151377) 一种人工智能的钢琴考级测评设备(ZL2020204753665) 一种高尔夫球场地用无人机抓取装置(ZL2020201702515) 一种人工智能的排油烟机(ZL2020204758758) 一种可以喷雾杀病毒的防护眼镜(ZL2020203152524) 一种人工智能型立体纹眉机(ZL202020481390X) 海面船舶泊位测距装置(ZL2021205997089) 一种太阳能式手机壳(ZL2021205261357) 可携带的乒乓球技能判别装置(ZL2021205700424) 一种装配方便的无人机自动充电装置(ZL2020203726571) |
成果类型 | 实用新型 |
转化方式 | 转让 |
转化时间 | 2024年4月 |
转化收入 | 18000元 |
技术合同登记信息 | “一种显示器键盘吸尘器”等18件实用新型专利转让 2024320108001165 |
减免税信息 | 增值税减免 |
奖励人 | 王燕清,教授,第一完成人 |
现金奖励信息 | 18000元,预计2024年6月发放 |
根据财税〔2018〕58号文件,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公示期:2024年5月27日—6月17日(1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向科研处书面实名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025-86178337;邮箱:kyc@njxzc.edu.cn
科研处(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合署)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