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王寰发布时间:2023-12-05浏览次数:1605

各学院、各部门:

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一)强化科学研究创新。坚持“四个面向”,通过有组织的科学研究,推动学科建设和发展。校级科研项目选题应面向科学前沿,聚焦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平台重点领域研究的问题。

(二)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按照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构建新师范、新文科、新工科协调发展、交叉融合的学科生态要求,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着力打造“精品文科”和“特色工科”,服务新时代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

(三)尊重学术研究兴趣。鼓励根据个人兴趣和研究专长提出创新性问题,通过有计划的深入研究,生成较具创新性和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二、项目类别

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共设两类,即高层次培育项目和青年专项。

(一)高层次培育项目。指结合2024年度高层次项目申报预研工作,主要为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申报进行前期培育。

(二)青年专项。指专门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青年教职工设立的科研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人员,每人当年限报1个项目,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跨越其退休年龄。

(二)每个项目只能确立1个负责人。鼓励跨学院(部门)组成合适、精干的课题组。

(三)主持在研校级(含2021年立项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培育点专项研究课题)、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四)近3年内有科研基金项目被终止或撤项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五)青年专项主持人仅限19841月1日后出生副高及以下职称人员。

(六)高层次培育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四、项目经费

(一)高层次培育项目:人文社科类2万元/项,自然科学类4万元/项。

(二)青年专项:人文社科类1万元/项,自然科学类2万元/项。

注:项目经费于课题结项后再行拨付。

五、成果要求

在研究周期内申报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成功立项的,可视为自动结项(主持人须提供相关证明)。

其他结项要求详见《南京晓庄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南晓院201697号)第六章第十八条。

六、申报程序

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南京晓庄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纸质稿一式2份交所在学院(部门),相关学院及学科负责人应切实做好本单位预审工作。

学院(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科研秘书统一于2023年12月20日16时前,将《申请书》纸质稿(一式2份)及汇总表1份集中报送科研处,同时发送《申请书》电子稿(以学院或部门+申请人姓名命名)、汇总表电子稿至kyc@njxzc.edu.cn。

联系人:

人文社科类:王文婷,电话:86178136,办公室:行政楼433;

自然科学类:王寰,电话:86178137,办公室:行政楼432。

 

科研处

2023年12月4日

 

附件1:南京晓庄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23).doc

附件2:南晓院〔2016〕97号 南京晓庄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3:南京晓庄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4:一级学科分类目录(2022年更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