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第10批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蔡华健发布时间:2023-09-27浏览次数:916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的《关于优化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苏科区函〔202329号)文件精神(附件1),我校近期有部分项目(附件2)可办理结题手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原则

原则上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作统一结题要求,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是否结题。如需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3)。

二、结题条件

项目负责人已完成合作双方签订的“五技合同”以及《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表》中约定的主要任务和指标,项目经费使用应符合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项目立项应满一年且到账经费使用超过一半以上。

三、结题程序和相关说明

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合作单位出具相关意见,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省科技厅准予结题并发放结题证书(详见附件1)。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对照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优化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符合结题条件的请于20231031日前向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报送《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申请表》一式三份(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存档1份、设区市科技局存档1份、省科技厅存档1份),《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不要装订)。此外,建议各项目负责人同步提交《结题申请表》一份至学校科研处备案。

 

联系人:蔡华健;办公室:行政楼430办公室;电话:86178337

 

附件1关于优化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江苏省第10批可以办理结题手续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清单(南京晓庄学院).xls

附件3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申请表.doc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