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王寰发布时间:2023-02-24浏览次数:685

各学院、各部门:

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7号),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申报。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分为A类和B类两类,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采取省立校助方式,项目立项后由项目学校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的在岗科技人员。

(二)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申报

(三)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及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五)鼓励各高等学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自行注册账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附件1),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网上提交需于3月20日24时前完成,逾期不能参加评审推荐。

联系人:王寰;电话:86178137;办公室:行政楼432。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doc

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