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王寰发布时间:2022-11-28浏览次数:666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57号)精神,为做好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推荐指标

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重点支持五个方向,划分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后补助项目三类,其中重点项目按照“揭榜挂帅”和竞争择优、面上项目采用竞争择优方式推荐。

1. 栖霞、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等涉农区科技局,以及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各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江北新区科创局及其他区科技局,各择优推荐不超过2项;其他单位推荐不超过1项。

指南代码1104项目由高淳区科技局负责推荐。

2. 前五批绩效考评优秀及第六、七批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经联盟理事长单位确定并出具推荐函,各可推荐1项。

3. 青年科学家牵头申报的前瞻性技术创新项目,各区及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相关单位各可另推荐1项。

4. 品种后补助项目推荐,不受上述数额限制。

(二)有关说明

1. 各区、相关单位推荐项目,应突出以企业为申报主体,占比不低于本区推荐总数的60%。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对照省厅通知,合理确定项目类别,企业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不占用所在区申报限额,申报材料盖管委会章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2. 市科技局将根据省厅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后择优推荐。申报的其他要求按省通知执行,各区、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各单位做好指导和把关工作。

农业农村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推荐项目按照省厅通知具体要求执行。

二、其他事项

1. 申报程序。拟推荐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须经各区、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各相关单位对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审查把关后,方可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

2. 截止时间。项目申报网上填报提交、纸质材料送达市科技局项目受理点,我校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周四)16: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寰;电话:86178137;办公室:行政楼432。

 

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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