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64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分四类组织申报,包括:生物医药、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项目和社会发展面上项目。项目负责人(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是我校在职人员,并确保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申报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 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具体如下:
生物医药项目:竞争类项目,我校限报1项。
重大科技示范项目:我校限报1项,不受理2007-2009指南方向的项目。如需申报,须在2022年12月14日(周三)前报送项目申报材料。
临床前沿技术项目:我校限报1项。非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牵头申报,须联合长三角区域内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并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我校限报1项。
3.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项目申报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和《关于进一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 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
4. 重大科技示范项目需提供纸质佐证材料,作为附件和申报书一起装订,一式叁份(纸质封面,平装订)。其它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相关佐证材料需在网上填报上传以供网络评审。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拟立项项目将在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5. 申报时间
(1)根据重大科技示范项目限额申报的要求,我校网上及纸质材料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周三)前,逾期不予受理。
(2)其它类别的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网上及纸质材料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周三)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寰;电话:86178137;办公室:行政楼432。
附件: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