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王寰发布时间:2022-11-14浏览次数:3676

各学院、各部门:

    2023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始网上申报了,请各学院、各部门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充分准备,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2023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按照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和面上项目两类组织申报。

    (一)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为目标,支持省内优秀青年科研人才面向我省和国家需求开展创新研究,打造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显著增强我省基础研究的影响力和若干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5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其研究领域有明确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并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该类项目。

    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项。

    2.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在已验收通过的省青年基金资助的科研人才中,遴选部分课题研究已取得标志性成果、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予以持续支持。标志性成果主要指学科领域重大突破、代表性论文和重要的专有技术如专利等。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2022年按照合同要求按期验收的青年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经费使用规范,验收材料完整齐备。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再支持。

    3.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刚开始从事创新创业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5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2021年和2022年已连续2年申报省青年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报。

    (二)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凝聚优势力量,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整体水平。面上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0项。

    二、申报要求

    1.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项目申请人需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见附件),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报;面上项目不设指南,申请人自由选题申报。所有项目研究方向按省基金申报代码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首页)

    2.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经费管理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将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提高到不超过60%

    3.本计划内,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除在研面上项目负责人可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外);同一项目申报人限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作为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的主要参与人,总数不超过2项。有其它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除可以申报本计划面上项目或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外)。申报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其他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材料提交

    1.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项目申报材料经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2.由于我校为市属院校,所有项目的申报须先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汇总后报送南京市科技局,再由南京市科技局统一上报。因此,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416:00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在线打印,无水印或条码无效)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申报材料附件1-3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所有申报材料请各学院分管科研领导审核后,由各部门科研秘书于12月1516:00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科技厅网站相关申报通知、指南。

    联系人:王寰;电话:86178137;办公室:行政楼432。

 

   附件1: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2023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南京市科技局.pdf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