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选拔推荐2022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的通知》(苏科协发〔2022〕23号),现将我校2022年度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我校可推荐1人。2022年度资助对象为100名,每人资助3万元人民币。实施时间从2022年7月1日到2024年6月30日,为期2年。
资助经费用于被托举人学术成长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主要包括:
(一)出国(境)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短期培训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
(二)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
(三)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的相关直拨支出。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省、市、县(市、区)科协所属学会会员,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会员;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五)未曾入选本资助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选拔。符合培养对象条件的候选人填报《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样表》(附件)。4月18日前,提交《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各一份。材料内容要客观、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并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科研处组织评选出一名候选人报送南京市科协。
(二)网络填报。选拔出的候选人登录江苏公众科技网申报入口进行网络填报。
(三)材料报送。填报的电子材料经系统确认后不能更改,从网络申报系统打印《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3份后签字盖章,其中推荐单位意见由各推荐渠道单位(市级学会、区科协、企事业园区科协)加盖公章,工作单位意见由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填写盖章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与实际就职单位不一致的,实际就职单位应同时签署意见并盖章;保密审查证明1份,由候选人工作单位盖章出具;附件材料1份(可装订成册),包括: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所参与的科研活动及所取得的成果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四)市科协组织专家评审选拔,并按要求向省科协推荐。
四、有关要求
本通知及《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请表(样表)》电子稿可在南京市科协网站(http://kx.nanji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86178337 地址:行政楼430办公室
附件: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样表).docx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