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惯例,江苏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将于2022年4月中下旬发布申报公告,5月份正式通过网络开始申报。为进一步加强服务指导,提升申报质量,科研处现进行预申报调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1.本省作者自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包括:
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译著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和普及成果(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类作品除外)。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
2.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对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还须提供具有著作权法律效力的文字证明材料。
4.每位申报者限申报参评1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成果获奖后其奖励证书中获奖者的排名以实际署名顺序为准。
注:若成果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为申报人,则不影响该成果第一作者作为申报人申报另一项成果。成果由第二作者申报时,须征得该成果第一作者同意放弃申报并出具知情同意书。
5.多卷本和连续出版物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6.同一学科的丛书可以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中独立完整的著作也可以单独申报参评,但须征得丛书主编(总编)同意放弃统一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8.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9.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申报参评时须附成果摘要,并提交有关部门的采纳应用证明材料。
10.普及成果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11.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应当附有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出具承诺书并由本人签名)。
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须提供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以及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成果政治方向的证明材料。其中,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需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
注:外文论文和著作必须有中文全文翻译,如需申报,请提前做好准备。外文论文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须同时提供期刊封面、目录。
12.往届已参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已参评成果再版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超过30%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再次申报参评,其中已获过本奖的成果再版的,亦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13.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
14.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类作品不予申报参评。
15.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二、申报参评成果分类
申报参评成果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决策咨询和社科普及等17个申报评审组,申报人应根据其成果内容,对照省社科奖申报平台的各申报评审组所含学科分类,自行作出准确选择。
社科普及类成果包括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解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传承文明、传播人文社科知识等普及读物。
所有翻译类成果一律选择语言学组申报参评。
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组申报参评。
三、相关安排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预申报,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学院为单位分别组织预申报工作。各学院可在本通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色的预申报工作方案,组织省内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对每份申报材料进行详细点评、提出明确的修改完善建议。
3.组织拟申报老师填写《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预申报)》(附件1)(命名方式:学院+姓名+成果名称+申报表)和《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预申报)》(附件2)(命名方式:学院+姓名+汇总表)电子版,所有材料于4月14由学院统一收齐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命名方式:学院+预申报材料):kyc@njxzc.edu.cn。预申报无须提供纸质稿。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为预申报通知,正式评奖的申报要求以省政府发布的文件为准,届时将会再行通知。
联系人:王文婷;电话:86178136;办公室:行政楼433。
附件:1.江苏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预申报).docx
2.江苏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预申报一览表(预申报).xlsx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