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文婷发布时间:2021-12-16浏览次数:908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江苏高校社科理论界优势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工作省教育厅设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专题研究项目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选题要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其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总结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提出的重大发展理念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方针政策和工作举措等以及省委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新目标新思路新举措结合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和我省改革发展生动实践开展研究推出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资格

(一专题研究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

(二)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四申报人需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或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研究积累和前期基础预期研究成果须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重点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2.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和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研究时限

2022年1月至12月

四、申报限额

专题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每项资助5万元拟立项20项左右本科高校每校限报2项高职高专独立学院每校限报1

五、成果要求

专题研究项目结项形式为高水平系列论文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日报》等重要报刊理论版刊发的文章可作为研究成果以研究报告为成果结项的课题需提交不低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1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具有重要决策咨询效果原则上应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单位采纳或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所有成果均需正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未能按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下一年度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六、其他事项

(一各高校要严把意识形态审查关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 和填报内容进行审查经学校初审后确定推荐的参评项目请于12月21日材料报送科研处。

报送材料:申报书》(附件1一式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21份和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3)1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kyc@njxzc.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专题研究项目经批准立项后申报人不再填报《项目任务书》《项目申报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即视为项目任务经双方盖章的《项目申报书》即为项目合同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合同中提出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研究

联系人:王文婷,电话:86178136,办公室:行政楼433。

附件:1.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2.附件2: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xlsx

      3.意识形态审核表.doc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