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学科、相关学院:
为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检查重点学科建设成效,不断提升我校学科建设整体水平,根据《南京晓庄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南晓院〔2016〕50号),定于近期开展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终期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关于公布南京晓庄学院校级重点建设学科评审结果的通知》(南晓院〔2019〕1号)中公布的立项学科。其中,已进入市级及以上立项建设的学科不在终期验收范围之内。
二、验收内容
根据《南京晓庄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关于公布南京晓庄学院校级重点建设学科评审结果的通知》,对照各立项学科的建设要求,检查立项以来各学科在学科方向、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条件建设、人才培养、建设与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
三、工作程序
(一)学科自查。各重点学科认真对照《南京晓庄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南京晓庄学院重点建设学科考核验收参照指标》进行自查,填写《南京晓庄学院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终期验收表》,各依托单位对《终期验收表》进行审核,并于12月21日前将《终期验收表》纸质稿(一式五份)和电子稿报送科研处。
(二)专家评议。科研处组织专家结合学校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和重点学科自查材料进行评估,给出专家评议结果。
(三)公布终期验收结果。
四、结果运用
终期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终期验收结果作为2021年度二级学院学科建设与科研考核相关内容的认定依据。
请各重点学科带头人及相关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各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的自查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邢新叶、江睿妍;办公电话:86178137、86178337;办公地点:行政楼432、430。
附件:
1. 关于公布南京晓庄学院校级重点建设学科评审结果的通知(南晓院〔2019〕1号).pdf
3. 南京晓庄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南晓院〔2016〕50号 ).pdf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