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王文婷发布时间:2021-09-02浏览次数:2329

各学院、各部门:

经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即日起启动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部实行网络申报。各申报对象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上传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由于该项目限项,校内评审先采用电子版形式提交,待评选出拟上报名单后再发放系统账号进行提交。请各学院收齐电子版申报书和活页后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19078014@qq.com。

二、申报数量

1、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限额申报15项,师范院校可适当放宽指标

上述申报限额数包括“初中教育专项”、“青年教师专项”(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申报)、“乡村教师专项”。“青年教师专项”不得少于30%,“乡村教师专项”不得少于10%。

2、与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合作管理的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性课题”、“体卫艺专项”、“学生资助专项”、“考试专项”、“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必须与专项主题高度相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性课题”实行双主持人制度,主持人须在不同领域(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进行协同创新研究,且第一主持人来自基础教育领域,由第一主持人所在设区市归口申报。“江苏省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每个特色项目研究所原则上限报1项, “苏教名家专项”主持人只限“苏教名家”培养对象,并请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以上所有专项不列入申报限额数,各委托单位的专项课题由省里统一管理。以省规划办为主,各委托单位和各设区市、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参与日常的课题管理工作。

三、申报选题

“重大课题”与“研究领域”(详见附件1、2),各委托专项课题指南与申报分配指标(详见附件3)。其中:20个重大课题名称不得改动,研究内容设计必须紧紧围绕所列出的“研究要点”展开;“重点研究方向”所列出的只是“方向”,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在每个“方向”下申报者可自主选题。

联系人王文婷;联系电话:86178136办公室:行政楼433。

附件:1.“十四五”重大选题.doc

          2.“十四五”规划课题研究领域.doc

3.各委托专项课题指南与申报分配指标.doc

4.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5.课题申报书.doc

6.评审活页.doc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