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寰发布时间:2021-06-17浏览次数:1404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学校党委二届八次会议精神和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为加强对年度科研工作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推进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和支撑学位点的培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2021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对于全校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按照如下要求组织实施:

成果统计范围:202111日至2021630日取得的科研成果。

报送时间:202175日。

二、工作依据

成果依据《南京晓庄学院科研业绩评价标准与量化办法》(南晓院[2018]30号)(附件1予以登记和分析,具体填写2021上半年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2)。

三、工作规定

基于本项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要求,须按照如下规定组织实施。

(一)认真登记和审核

请科研秘书及时通知老师按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对照相应文件,在审核、确认《登记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后,将汇总的《登记表》(纸质版须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学院/部门盖章)按时报送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yc@njxzc.edu.cn

(二)按规定格式填写

《登记表》填写须严格按照下列格式进行,便于科研处进行网络检索核查。

1)姓名:如果是外文论文,请在括号内按论文发表时的名字格式填写英文名;

2)成果形式:分为论文、著作、专利、获奖、作品、项目等;

3)作者类型:分为独立、第一、通讯、共同第一、共同通讯等;

4)本人承担字数:论文类成果必填,并确保准确;

5)期刊、出版社名称或项目、获奖来源等填写完整全称,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6)级别:对照《南京晓庄学院科研业绩评价标准与量化办法》(南晓院[2018]30号)填写,如:SCI2区,EI期刊,EI会议,中文Ⅳ类,南京晓庄学院学报,重要出版社专著,其他出版社编著,省部级二等奖,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专利转让5万,市主要领导人批示并采纳等;

72021年的成果请参考样表(附件3)填写。

四、工作分析

(一)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好上半年科研成果的统计与分析。

(二)学校在统计与分析基础上,研制全校上半年科研成果情况报告。

五、注意事项

为了圆满完成本项工作,请一定要研读文件并强调注意如下事项:

(一)2021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只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填写统计表,其他排名作者一律不登记。

(二)2021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署名我校为第一单位,则由第一作者填写成果。

(三)学术论文、通过科研处申报的项目及获奖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其他类别成果需提供电子版证明材料。

(四)论文字数必须准确填写。

(五)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

1.文科学院(不含文学院、艺体传播类)联系人:王文婷;电话:86178136;办公室:行政楼433

2.文科学院(文学院、艺体传播类)联系人:邢新叶;电话:86178137;办公室:行政楼432

3.理工科学院(不含环科院)联系人:王寰;电话:86178137;办公室:行政楼432

4.环科院及各行政部门联系人:江睿妍;电话86178337;办公室:行政楼430

 

附 件:

附件1:《南京晓庄学院科研业绩评价标准与量化办法》(南晓院【2018】30号).doc

附件2:2021上半年科研成果登记表.xls

附件3:2021上半年科研成果登记表(样表).xls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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