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江睿妍发布时间:2021-05-14浏览次数:1219

各学院、各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十四五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苏教外函〔202110号),现就我校组织申报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项目旨在引导支持高校根据国家和省科技发展方向,面向科技前沿及经济发展重大需求,引进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汇聚国际一流人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国际化科学团队,支持高校培育建设一批高层次国际合作科研及创新平台,助推江苏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

十四五期间计划遴选建设50个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着重推动我省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实质性、高水平、可持续的科研合作平台,深化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强化基础研究国际合作,拓展中外学术合作交流,加强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师生参与国际科研合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高水平合作科研成果产出。

二、立项建设

1.项目立项。该项目将分两批次立项,20212022年分别遴选立项25个项目。省教育厅将聘请相关学科及管理专家按照项目评审指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审核评审意见基础上研究决定立项项目并下发立项通知。

2.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4年。省教育厅将组织年度评价及结项验收。其中,年度评价于项目建设第23年上半年开展,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经费奖补;结项验收于项目建设第4年上半年开展,未通过验收的将取消当年经费奖补及项目资格。

三、申报对象

1.高校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获省级及以上部门书面认定的科研平台。

2.已获批的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不纳入申报范围。

3.限额申报:我校申报不超过1个。

四、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具有较为稳定的科技国际合作渠道以及长效合作机制。外方合作机构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合作领域具有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中外双方已签署长期且有效的科技合作共建实验室协议并已经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 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

2.中外双方合作科研方向在本领域应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拥有一定数量的合作科研成果。实验室应注重技术支撑队伍和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在推进国际化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打造国际化团队和人才队伍,促进国际化资源整合与 共享等方面取得成效。

3.中外双方应制定明确的科技国际合作发展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实验室应有明确的未来4年发展规划。实验室应成立国际学术委员会或咨询委员会,聘请国际一流科学家担任联合实验室委员会主任。高校应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配套条件和后勤保障。

五、组织保障

1.省教育厅将把项目建设情况作为对各单位教育对外开放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省级教育项目-“教育对外开放质量 提升经费分配因素,视建设情况及年度评价结果给予奖补。

2.高校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教育对外开放全过程,要把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推动教育对外合作交流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工作。要围绕项目建设,建立由外事管理职能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院系)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认真研究部署,积极 推进落实,保障经费投入,确保建设成效。

3.涉及敏感科技领域的项目,在项目申报、立项及建设全过程名单不予公示,项目不作宣传,信息不对外发布。请各校严格把关,防范风险,确保安全。

六、2021年度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高校需填报《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申报表》(附件1)及《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数据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项目依托平台获批证明、中外方合作协议、合作成果、专利、论文等相关附件材料。除涉及敏感科技领域的项目外,其余项目申报前需进行校内公示

2.江苏教育外事管理信息平台http://106.14.149.15:8012/)上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同时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经审核盖章后一式4份报送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20-30日。

3.涉及敏感科技领域的联合实验室项目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光盘及纸质材料,不得通过申报系统报送。

4.我校申报截止时间:525。联系人:科研处江睿妍,电话:025-86178337,地址:行政楼430办公室,邮箱:kyc@njxzc.edu.cn

 

附件1: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doc

附件2: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数据汇总表.doc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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