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江睿妍发布时间:2021-04-13浏览次数:2392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1〕7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宁科通〔2021〕18号)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两种方式,其中南京市科技局代行南京市省科学技术奖的单位提名工作,实行限额制,奖项包括: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以下简称科学技术项目奖)、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要求

详见附件1。

三、公示制度

(一)提名前公示

1. 项目完成单位或人选所在单位公示

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所有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或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2. 提名单位公示

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在正式提名前,由提名单位在本地区(设区市提名)、本部门(省有关部门提名)、本单位(省有关单位、学会、协会等提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无异议的项目、人选、企业方可提名。提名单位的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二)受理后公示

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实行形式审查合格项目、专业组初评结果、综合评审结果三阶段公示。(1)形式审查合格项目公示时间15个自然日,公示内容:提名者、项目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代表性论文论著目录、主要知识产权目录。(2)专业组初评结果公示15个自然日,公示内容:通过初评的项目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3)综合评审结果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内容:拟奖励的项目名称、拟奖励等级、完成人、完成单位。

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实行形式审查合格人选、综合评审结果两阶段公示。(1)形式审查合格人选公示时间15个自然日,公示内容:提名者、被提名人选姓名、工作单位。(2)综合评审结果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内容:拟奖励人选姓名、工作单位。

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实行形式审查合格企业、综合评审结果两阶段公示。(1)形式审查合格企业公示时间15个自然日,公示内容:提名者、被提名企业名称。(2)综合评审结果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内容:拟奖励企业名称。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匿名异议、假名异议不予受理。

四、科研诚信责任及廉政工作要求

(一)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要求,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应书面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不良信用,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进行相应处理。

(二)严格落实审核和提名责任

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

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应认真履行提名责任,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同时还应承担异议答复、配合调查等责任。实施对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的信用管理,被提名项目、人选和企业出现弄虚作假、形式审查不合格等问题的,参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视情节轻重,对相应提名专家、提名单位进行减少提名指标,暂停或取消提名资格等处理。

(三)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6号),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奖励提名、评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严禁在评审阶段打探专家名单、以“打招呼”“走关系”或其他方式干扰评审工作、破坏评审秩序、影响评审结果。对实施请托干扰评审工作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五、提名材料要求

1. 关于省科学技术项目奖提名材料要求。所有完成人对项目的实质性贡献应提供佐证材料;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得超过5篇,其中发表在国内期刊的不得少于1/3,提交的论文论著全部在两年前(2019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且主要研究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须为有效期内已授权,不得超过10件,权利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项目所列任务来源(计划或基金)中至少有一项在两年前(2019年1月1日前)验收结题,并提供结题验收报告等证明;应用类项目所列应用证明中至少有一项是在两年前(2019年1月1日前)开始应用,并提供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

2. 关于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提名材料要求。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得超过8篇,其中发表在国内期刊的不得少于1/3,提交的论文论著全部在两年前(2019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是被提名人选本人;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须为有效期内已授权,不得超过10件,被提名人选本人为发明人。

3. 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须提供佐证材料,除提交的附件材料外,其他证明材料应存档备查。如因未如实告知材料中涉及的文章专著、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的数量、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知情同意情况等而引起争议,且不能提供相应存档备查的证据,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4.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在线提名。正式提名前,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须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注册或更新提名者信息。《提名书》由各提名单位或专家按照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组织被提名项目、人选、企业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生成。

5. 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与提名系统在线填报电子版对应内容须完全一致。纸质版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所盖公章与单位规范名称一致。财务报表、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涉及财务数据的,均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报送内容

1.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总体情况、提名前公示结果、相关单位真实性审查和无涉密内容审查结果、提名汇总表。提名函应加盖提名单位公章,专家提名项目应是专家亲笔签名的提名函原件。

2. 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含附件)。

3. 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含附件)、复印件14份(不含附件)。

(二)报送时间、地点

各区科技局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奖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同意提名奖项须填写汇总表(详见附件2、3、4、5、6)。提名奖项汇总表连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其中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含附件);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含附件)、复印件14份(不含附件)。

各区科技局报送提名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17:00,逾期不受理(提名系统网址、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

七、我校工作安排

1.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奖项材料的审查,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材料的真实可靠。

2.各相关单位于4月27日前将提名书(含附件)(附件1)与汇总表(附件23、4、5、6)各一份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资料至xzckyc@163.com。由学校审阅后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填写申报材料。

联系人:江睿妍;办公室:行政楼430;联系电话:86178337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1).doc

附件2:南京市提名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项目奖汇总表.xls

附件3:南京市提名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汇总表.xls

附件4:南京市提名2021年度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汇总表.xls

附件5:南京市提名2021年度省企业技术创新奖汇总表.xls

附件6:南京市提名2021年度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汇总表.xls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