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评审的周期安排,2022年将是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的集中年份。根据《南京晓庄学院学科建设和科研创新行动方案》(南晓院〔2019〕38号)中“做好科研成果培育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学校、学院和学科团队在科研成果申报中的主体性,现组织开展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及培育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育工作目标
校内优秀科研成果奖的培育工作,以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级别奖励为主要目标。科研成果奖的具体奖励类别,参见《南京晓庄学院科研业绩评价标准与量化办法》(南晓院〔2018〕30号);科研成果奖的具体奖励办法,参见《南京晓庄学院科研突出业绩奖励办法》(南晓院〔2018〕31号)。
南京晓庄学院获奖科研成果的认定类别及等级 | ||
国家级 |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奖 |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 |
省部级 |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及国家有关部委的科研成果奖等 |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市厅级 |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南京市科学技术奖 |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二、成果培育条件
(一)获得时间。人文社会科学类成果为2017年1月1日以来的获得成果(已参评过往届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除外);自然科学类成果为2020年1月1日前完成的成果。
(二)成果载体。包括在中文重要期刊Ⅱ类及以上发表,或为SCI、SSCI大类分区Ⅱ区及以上收录的论文类成果;在重要出版社出版的,且其核心观点在中文Ⅵ类及以上重要期刊发表的论著类成果;获得相关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类成果;以纸本图书形式发行的除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类作品外的普及类成果,包括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解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传承文明、传播人文社科知识等普及读物。
(三)成果质量。成果具有显著创新性和学术影响力。尤其是申报科学技术奖的成果(自然科学类),应具有系列高级别项目做支撑,具有申报科技成果奖的关键要素(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关键技术已经基本成形,部分成果得到推广应用,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成果培育内容
申报者研读各类科研成果奖的评审标准,明确自身成果的优点与局限,自订详实的培育工作计划;通过学校、学院、学科团队等多方面的主动作为和协同努力,完全达到成果申报的申报条件。
具体而言,科研成果培育工作的内容要件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发表与培育成果相关的高水平论文;
(二)增加培育成果及相关成果被转载、引用次数;
(三)推动培育成果及相关成果获得其他奖励;
(四)围绕培育成果组织学术研讨会、专家咨询会议,形成专家评价评审意见;
(五)推动培育成果发表更多书评及相关学术评价;
(六)参加相关学术会议或者以采访、访谈、讲座、报告等多种形式,同时借助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对培育成果进行宣传与传播,扩大成果的学术影响;
(七)促进培育成果转化,多渠道推介成果,获得相关领导批示或者被相关部门应用采纳,扩大成果的社会影响。
四、成果培育支持
(一)一般培育。学校组织成果审核,对符合条件者择优进行培育。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专项经费1万元,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2万元。培育时间从培育结果公布之日起至对应目标奖项申报完成为止。
(二)重点培育。学校把创新性突出、学术影响较大、社会效益明显的科研成果,确定为重大或重点培育项目,并通过整合资源和加大经费投入进行集中打造,以培育出更多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秀成果。
五、成果材料报送
(一)认真填写《南京晓庄学院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表》(附件1)或《南京晓庄学院自然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5份。
(二)提供成果材料。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5份(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期刊封面、版权页、全文复印;著作类和普及类,将封面、版权页、章节目录复印)。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以上纸质材料,由学院、部门科研秘书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另将《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xzckyc@163.com。
联系人:王文婷;电话:025-86178136;地址:方山校区行政楼433办公室。
附件:1. 南京晓庄学院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表.docx
2. 南京晓庄学院自然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