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寰发布时间:2020-11-10浏览次数:1837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01224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江苏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申报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4.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现有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研发设施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能够形成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5.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三、申报要求

1.我校限报1项。

2.校内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认真编制《2020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2)、填写《2020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和《2020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1116前将上述申报材料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报告、申请数据表、汇总表均一式3份,另附电子版光盘一张。所有申报材料一律正反面打印,所有表格必须用Excel格式,请在申报材料附件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申报光盘上须用记号笔注明所属设区市名称和申报项目名称。

 

联系人:江睿妍;办公室:行政楼430;联系电话:86178337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01110

    附件1: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0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通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