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三五”省、市重点建设学科考核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邢新叶发布时间:2020-09-04浏览次数:1478

各省、市重点建设学科及依托学院:

“十三五”省、市重点学科建设周期行将结束,为迎接省、市重点建设学科的考核验收,进一步加强我校省、市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有效整合学科建设资源,切实提高学科建设水平,提前谋划“十四五”省、市重点建设学科的遴选申报,现决定开展“十三五”省、市重点建设学科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 4个“十三五”省重点建设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依托学院:文学院),生态学(依托学院:食品科学学院),教育学(依托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幼儿师范学院、陶行知研究院、心理健康研究院),电子科学与技术(依托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环境科学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 9个“十三五”市重点学科:光学工程(依托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依托学院:环境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依托学院:环境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依托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心理学(心理健康研究院)、生物学(依托学院:食品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依托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依托学院:体育学院)、应用经济学(依托学院:商学院)。

二、工作原则

1. 成果导向。各重点学科对照《学科建设任务书》,系统梳理各项学科建设指标的完成情况,尤其是项目实施以来在平台建设、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等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以及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2. 问题意识。总结建设成效与经验,找出短板与差距,加强整改,推进建设,为“十四五”省、市重点学科建设奠定基础。

三、工作程序

(一)学科自查。93—920日,各重点学科进行自查,并填写考核验收材料。

1. 省重点建设学科填写《“十三五”省重点学科考核验收报告》(附件1

2. 市重点学科填写《“十三五”南京市高校重点学科终期评估表》(附件2

(二)第一轮专家论证。921—930日,由各重点学科依托学院组织5名左右校外学科专家进行材料论证。

(三)材料完善。101—1020日,各重点学科结合第一轮专家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考核验收材料。并于1020日前,将考核验收报告(或终期评估表)纸质版一式5份,及标志性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册)1份,报送科研处;同时报送考核验收报告(或终期评估表)电子版。

(四)第二轮专家论证。1021—1030日,科研处组织校外学科专家,对各重点学科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论证。

(五)材料优化。111—1110日,各重点学科结合第二轮专家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考核验收材料。

(六)接受验收。待省、市重点学科终期考核验收通知正式下发后,按上级要求做好考核验收工作。

四、其他事项

请各重点学科带头人及相关学院(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幼儿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商学院、食品科学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环境科学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陶行知研究院、心理健康研究院)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做好省、市重点建设学科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邢新叶,电话:86178137,办公室:行政楼432,电子邮箱:xingxinye@njxzc.edu.cn


附件1:“十三五”省重点建设学科考核验收报告.doc

附件2:“十三五”南京市属高校重点学科终期评估表.doc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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