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我校拟将相关专利成果转让,现进行转让前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发明人 |
1 | 一种无人机摄像机挂载支架 | ZL202010277252.4 | 发明专利 | 赵继阳、刘珊珊 |
上述专利转让金额共计:人民币陆仟圆整
受让单位:四川新科智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自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8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异议需以实名提出,写明具体情况。
联系邮箱:kyc@njxzc.edu.cn
联系电话:86178137
南京晓庄学院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