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开展 2019 年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发改高技字〔2019〕632 号)(附件1),我校开展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一)我市确定的“4+4+1”主导产业领域;
(二)国家、省和我市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互联网+、数字经济、共享经济、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产业;
(四)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的地方特色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南京市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二)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等,在所属领域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能够形成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研发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三)具有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计划、标准制定等经历,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四)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五)管理与团队完备,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六)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三、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院编制《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2)、《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表》(附件3)一式4份及光盘1份(申请报告正反打印,并用标签纸标明相关材料类型,申请表用Excel格式,申请表放在申请报告首页,一起刻录到光盘。做好封面和目录,封面标题为“ 南京市XXX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封面注明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建设地点等内容)。
2.工程研究中心的名称应体现具体细分行业的领域,反映自身技术优势、行业优势,不宜选用笼统大行业概念(如:新一代信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金属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等);也不宜用企业名称、字号或商标(如: A公司的AI程研究中心)。
四、材料提交
请各院积极组织教师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11月20日16:00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zckyc@163.com
联系人:江睿妍 办公室:行政楼430 联系电话:86178337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