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9〕13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8、2019年度)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0年度申报资格。
三、申报办法
1.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2020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四、工作要求
1. 8月底—9月10日,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学科专家对申请人的《申请评审书》进行集中指导。
2. 9月11日—13日,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修改完善《申请评审书》,并将《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2份)交由学院或部门科研秘书汇总。
3. 9月13日前,各学院、部门将《申请评审书》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集中报送科研处。
4. 9月14日—17日,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请评审书》进行集中形式审查,及时反馈形式审查意见。
5. 9月17日—18日,申请人根据科研处形式审查意见修改《申请评审书》,并通过教育部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
6. 9月19日—20日,科研处通过申报系统在线审核所有《申请评审书》,生成并打印《申报一览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省地方高校网络申报、在线审核、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未尽事宜请申请人认真研读教育部社科司通知要求(附件1)或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查询。
联系人:邢新叶,电话:86178137,邮箱:xingxinye@njxzc.edu.cn,办公室:行政楼432。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 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