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邢新叶发布时间:2019-06-17浏览次数:580

依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申报公告,现就做好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数量和额度

研究专项面向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军队院校政治教员设立,鼓励在一线从事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工作的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申报。2019年资助课题100项,每项资助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19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科研团队,申请时可以不列出参与者。

2.申请人可根据《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附件1)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3.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5.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1.申报时间为2019618日至710日。

2.申请人下载《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2)和《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模板,用计算机填写。

3.申请人所在单位将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稿(各一式7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科研处,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ngxinye@njxzc.edu.cn

联系人:邢新叶,联系电话:86178137,办公地点:行政楼432

  

附件:

1.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docx

2.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doc

    3.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doc

    4.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96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