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邢新叶发布时间:2019-05-27浏览次数:918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评审的周期安排,2020年将是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的集中年份。根据《南京晓庄学院学科建设和科研创新行动方案》(南晓院〔201938号)中“做好科研成果培育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学校、学院和学科团队在科研成果申报中的主体性,现组织开展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及培育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育工作目标

校内优秀科研成果奖的培育工作,以获得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南京市科学技术奖等市厅级二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为主要目标。科研成果奖的具体奖励类别,参见《南京晓庄学院科研业绩评价标准与量化办法》(南晓院〔201830号)。

二、成果培育条件

(一)获得时间。人文社会科学类成果为201811日至2019531日期间完成;自然科学类成果为201911日前完成。

(二)成果载体。论文类成果须发表在中文重要期刊Ⅱ类,或为SCISSCI大类分区Ⅱ区收录;论著类成果须为重要出版社出版,且其核心观点在中文Ⅵ类及以上重要期刊发表;研究报告类成果须获得相关部门采纳证明。

(三)成果质量。成果具有显著创新性和学术影响力。尤其是申报科学技术奖的成果(自然科学类),应具有系列高级别项目做支撑,具有申报科技成果奖的关键要素(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关键技术已经基本成形,部分成果得到推广应用,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成果培育内容

申报者研读各类科研成果奖的评审标准,明确自身成果的优点与局限,自订详实的培育工作计划;通过学校、学院、学科团队等多方面的主动作为和协同努力,完全达到成果申报的申报条件。

具体而言,科研成果培育工作的内容要件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发表与培育成果相关的高水平论文;

(二)增加培育成果及相关成果被转载、引用次数;

(三)推动培育成果及相关成果获得其他奖励;

(四)围绕培育成果组织学术研讨会、专家咨询会议,形成专家评价评审意见;

(五)推动培育成果发表更多书评及相关学术评价;

(六)参加相关学术会议或者以采访、访谈、讲座、报告等多种形式,同时借助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对培育成果进行宣传与传播,扩大成果的学术影响;

(七)促进培育成果转化,多渠道推介成果,获得相关领导批示或者被相关部门应用采纳,扩大成果的社会影响。

四、成果培育支持

(一)一般培育。学校组织成果审核,对符合条件者择优进行培育。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专项经费1万元,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2万元。培育时间从培育结果公布之日起至目标奖项申报完成为止。

(二)重点培育。学校把创新性突出、学术影响较大、社会效益明显的科研成果,确定为重点或重大培育项目,并通过整合资源和加大经费投入进行集中打造,以培育出更多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秀成果。

五、成果材料报送

(一)认真填写《简况表》。《南京晓庄学院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表》(附件1),《南京晓庄学院自然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5份。

(二)提供成果材料。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5份(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期刊封面、版权页、全文复印;著作类,将封面、版权页、章节目录复印)。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以上纸质材料,由学院、部门科研秘书汇总后于63日前报送科研处;另将《南京晓庄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ingxinye@njxzc.edu.cn

联系人:(人文社科)邢新叶;电话:02586178137;地址:方山校区行政楼432办公室;(自然科学)江睿妍;电话:02586178337;地址:方山校区行政楼430办公室。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9524


附件:

1. 南京晓庄学院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表.docx

2. 南京晓庄学院自然科学优秀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

3. 优秀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