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要求,结合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的工作部署,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申报书撰写阶段(2月10日—3月1日)
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公告》(见附件1),根据拟申报的课题类别,下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申报材料”(含《课题指南》、《投标书》和《汇总表》,见附件2)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报材料”(含《申请书》、《活页》及《汇总表》,见附件3),按照填写提示要求撰写申请书,并于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由学院(部门)科研秘书统一发送至科研处。
2.专家指导阶段(3月2日—3月10日)
科研处邀请教育学科专家评阅《申报书》,并于3月10日前将学科专家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反馈申请人进行修改完善。
3.修改完善阶段(3月11日—3月19日)
申请人根据反馈意见,认真打磨、仔细修改、完成定稿,并于3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由学院(部门)科研秘书统一发送至科研处。
4.专家评审阶段(3月20日—3月26日)
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定稿)进行评审,并结合形式审查情况,提出修改意见供申请人完成最终稿;申请人按要求将最终申报材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和《汇总表》、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交由学院(部门)科研秘书于3月26日前集中报送科研处。
5.审核上报阶段(3月27日—4月2日)
科研处按照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工作要求,组织审查并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材料。
二、最终申报材料要求
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中。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稿及申报数据汇总表电子版。
三、其它说明
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本年度设立港澳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具体详见申报公告。
联系人:邢新叶,电话:86178137,办公室:方山校区行政楼432,电子邮箱地址:xingxinye@njxzc.edu.cn。
附件:
2. 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申报材料(含《课题指南》、《投标书》及《汇总表》).rar
3. 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报材料(含《申请书》、《活页》及《汇总表》).rar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