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三、申报办法
1.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 自2021年1月29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
四、工作安排
1. 1月底—2月18日,申请人利用寒假时间认真打磨、完成《申请评审书》,各学院、部门组织相应学科专家给予线上线下的指导;申请人于2月18日前将《申请评审书》交由科研秘书集中报送科研处。
2. 2月19日—28日,科研处组织专家对不同学科的《申请评审书》进行集中指导。
3. 3月1日—15日,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各学院、部门再次组织学科专家进行面对面指导;申请人于3月15日前将《申请评审书》交由科研秘书集中报送科研处。
4. 3月16日—19日,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请评审书》进行集中形式审查,及时反馈形式审查意见。
5. 3月20日—21日,申请人根据科研处形式审查意见修改《申请评审书》,并通过教育部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
6. 3月22日—23日,科研处通过申报系统在线审核《申请评审书》,生成并打印《申报一览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
五、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认真研读教育部社科司关于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将被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5. 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邢新叶
联系方式:86178137
电子邮箱:xingxinye@njxzc.edu.cn
办公地点:方山校区行政楼432
附件:
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 2021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