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精神,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申报。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分为A类和B类两类,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采取省立校助方式,项目立项后由项目学校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并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201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的在岗科技人员。
(二)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重点领域申报。
(三)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注重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五)各高等学校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47.115.204.120),自行注册账号,填写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附件电子版(均需转换成为PDF格式)。网上提交需于4月12日24时前完成,逾期不能参加评审推荐。
网上申报成功,并确认推荐的项目,由各学院、各部门科研秘书于4月23日15时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4份,含附件,A4纸双面打印)集中报送到科研处。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所填内容一致。
联系人:王寰;电话:86178137 ;办公室:行政楼432。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附件1 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0年度).doc
附件2:苏教办科函〔2020〕4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