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第五期省“333工程”培养对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和2018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9〕42号)及市人才办工作要求(附件1、2),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同时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其中,2016-2019年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培养对象不再参加申报。
项目申报围绕全省高质量发展需要,优先推荐我市“4+4+1”产业、优势特色和重点专业领域及企业、开发园区“333”人才申报的项目。
二、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拨付
项目资助标准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通过省人才办组织的考核验收拨付剩余的30%。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须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经费预算合理。涉密信息脱密后填报。上报材料主要有:
(1)申报书(附件3,一式两份)。
(2)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附件材料与申报书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
(3)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其中,“申报资助项目主要内容”限300字以内。
2.请各有关第五期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及其所在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月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含纸质稿、电子稿),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邢新叶,电话:025-86178137,地址:行政楼432办公室,邮箱:xingxinye@njxzc.edu.cn.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第五期省“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和2018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9〕42号).pdf
附件2:市人才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2020年度省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