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继阳发布时间:2019-01-17浏览次数:768

各校级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及相关学院

根据《南京晓庄学院校级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南晓院〔201343号),现对2016年立项的五个校级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名单如下(其中在建设周期内升级市级科技创新团队的学前弱势儿童教育研究创新团队不参加考核):

序号

团队名称

学院

备注

1

清洁能源材料开发与可持续应用创新团队

环境科学学院

  

2

大数据下的人工智能创新研究团队

信息工程学院

  

3

近百年中国文学研究创新团队

文学院

  

4

学前弱势儿童教育研究创新团队

幼儿师范学院

不参加考核

5

生活哲学研究创新团队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考核范围

考核周期为201712月至201812月。

二、考核标准

团队建设在建设期内应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主要包括:(1)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2—3项;(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2次;(3)发表被SCI(二区及以上)检索的论文1—2篇(自然科学),或在一级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2篇(哲学社会科学);(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5)团队成员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称号,或被确定为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或成为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在年度考核中,凡获得以上成果之一的定为B等级;超过的定为A等级;未达到的定为C等级。

对于年度考核等级为A的团队,按第一年度经费的120%支持第年度经费;对于年度考核等级为B的团队,按第一年度经费全额支持第年度经费;对于年度考核等级为C的团队,按第一年度经费减半支持第年度经费;连续两年考核等级为C,停拨第年经费;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团队,不再支持下一年度经费,且停止使用已拨经费,并撤销其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的称号;团队带头人在当年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

三、材料报送

 请各团队负责人认真填写《南京晓庄学院校级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年度考核表》(见附件),并于2月27日前,将纸质稿(考核表一式2份,附件材料1套)提交科研处,电子稿发送至:xzckyc@163.com。

联系人:江睿妍;电话:86178337;办公室:行政楼430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南京晓庄学院校级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年度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