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现已立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应在项目下达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请按照《南京晓庄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南晓院[2016]97号)和《南京晓庄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南晓院【2018】32号)等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确保立项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各学院、各部门请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填写《南京晓庄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任务书》(附件2)(一式2份,正反打印),科研项目经费由科研科处按照申请人填写的《南京晓庄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中经费预算一栏审核无误后直接划拨,《任务书》由科研秘书统一于2019年1月11日下午4时前提交科研处(行政楼432)。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