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制和报送校级共建机构建设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者:赵继阳发布时间:2018-11-29浏览次数:350

各机构负责人及主体责任学院(部门):

为贯彻第二次党代会确立的“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发展目标,我校目前已搭建多个政产学研基地平台(附件1)。依据《南京晓庄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南晓院〔2018〕35号),参照《南京晓庄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南晓院〔2018〕33号),在各个校级共建机构研制和报送任务书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审核并对通过者提供建设经费。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级共建机构的总体要求

校级共建机构是指经学校批准、由二级学院(部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建、设立在我校的校级科研机构。校内主体责任单位和机构负责人应当依据共建协议要求,研制目标明确、规划合理、内容详实及可操作、可测评的建设任务书,作为校级共建机构的年度考核及鉴定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校级共建机构的建设规划

对照已经签署的共建协议,目标和内容的拟定既要体现机构建设的一般性和多维度,又要适合依托学科的类型特性及功能。建设目标区划为“总目标”和“年度目标”,建设过程按照年度进行设计。作为高校的科研机构,建设内容应反映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功能要求。请下载并具体填写《南京晓庄学院科研机构建设任务书》(附件2)

三、校级共建机构的经费预算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无外来建设经费支持(含项目经费)的校级共建机构,学校在建设周期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无明确建设周期的,按三年建设期计算),保证工作运行和有效建设。其中,人文社科、艺体类支持经费8万元/年,自然科学类支持经费15万元/年。科研机构经费使用参照《南京晓庄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各校级共建机构负责人下载并填写经费预算表(附件3)。

四、校级共建机构的任务书报送

科研机构负责人认真填写任务书,经主体责任学院或部门审核通过后,于12月12日前将任务书(盖章)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经费预算表(盖章)电子版、纸质版一份,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江睿妍 联系电话:86178337  办公室:行政楼430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1 校级共建科研机构名单.docx

附件2 校级科研机构建设计划任务书.doc

附件3  重点学科、创新团队、科研机构校内配套经费预算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