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增补申报工作的通知(二)

发布者:赵继阳发布时间:2018-11-29浏览次数:440

各申报学科及相关学院:

为合理建构与切实完善我校重点建设学科体系,开展有目标、有计划和有组织的学科建设工作,根据《南京晓庄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南晓院〔2016〕5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关于开展校级重点建设学科验收与增补申报工作的通知”(科研处,2018.7.19)安排,结合上一轮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终期验收结果与新一轮申报情况(附件1),现就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的增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依据《管理办法》第六条,二级学院是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制定本学院的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与管理措施,组织本学院重点学科申报与建设,聘任市级、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带头人”。请各申报学科所在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环境科学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美术学院),按照该办法“申报时,所有学科带头人、方向带头人原则上年龄均不得超过55周岁”“申报学科中所有人员不得交叉使用”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学科带头人、组建学科队伍。

二、凝练学科方向

请各申报学科及所在学院,围绕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做强教师教育学科”“做实新兴工科”“做亮应用文科”建设任务,落实“江苏省2017—2023年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及“申报教育硕士授权点”建设目标,贴近江苏省、南京市主导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结合本学院学科建设规划与本学科实际优势,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形成3个及以上特色明显的研究方向

三、工作程序

(一)材料完善。11月29日—12月7日,各申报学科与所在学院按照《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南京晓庄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

(二)材料报送。12月10日,各学科将修改定稿的《申报表》纸质版一式5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1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 xzckyc@163.com 邮箱。

(三)专家评审。12月中旬,科研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由专家审阅材料并听取重点学科带头人现场汇报与答辩、给出评审结果后,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联系人:江睿妍 电话:86178337;办公室:行政楼430。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


附件1:南京晓庄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申报名单.xlsx

附件2:南京晓庄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申报表.doc.doc

附件3:南京晓庄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doc

附件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